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18号(关于发布《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修订内容(第六、七期)的公告)

文章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发布时间:2020-12-04

《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注释》(以下简称《协调制度注释》)是世界海关组织实施《协调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以《协调制度注释》为基础,制订了《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以下简称《税则注释》),作为我国商品归类的重要依据。  

近期,世界海关组织协调制度委员会对《协调制度注释》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为此,中国海关对《税则注释》相关内容同步进行修订,现予以发布(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以上修订内容自2020121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下载:《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修订本(第六、七期)



海关总署

2020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