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无单放货,只能钱货两空?2个案例,9招应对

文章来源:GETEA  发布时间:2020-01-18

每年无单放货现象频频发生,尤其集中在中南美地区,不少外贸人都中过招

1.什么是无单放货?
无单放货又叫无正本提单放货,是指承运人或其代理人(货代),或港务当局、仓库管理人在未收回正本提单的情况下,依提单上记载的收货人或通知人凭副本提单或提单复印件放行货物的行为。
2.有哪些国家实行无单放货政策?
包括巴西、尼加拉瓜、危地马拉、洪图拉斯、萨尔瓦多、哥斯达黎加、多米尼加、委内瑞拉等中南美国家,以及安哥拉、刚果等非洲国家,都可以无单放货。
在这些国家,都是对进口货物实施单方面放货政策,由海关来决定是否放货给收货人,船东对正本提单的操控被取消。所以船公司在法律上无权控货,因目的国政府政策引发的无单放货行为,船公司免责。

商务部曾紧急提醒关于安哥拉的无单放货事宜

此外,还有一些国家,比如在美国、加拿大、英国等国家,对记名提单副本提货是允许的。这也就意味着,如果没有能够及时收回货款,即使出口企业掌握正本提单在手也是无济于事的,不能够保证能够安全收款。
光讲理论不足够,两个案例来补充!

01.

△Photo by Free-Photos from Pixabay

2010年,四川某出口企业A与美国进口商B签订了一批服装产品出口合同,金额20万美元,支付方式为LC 30天。
进口商开出信用证,信用证要求指定进口商为收货人,并指定美国某公司为承运人。出口商及时安排出运并向银行交单,但货款迟迟未到账,此时银行提出不符点,并退回单据。
出口商急忙查询货物下落,被告知货物已经被提走。出口商A要求船公司解释为何三份正本提单仍在银行,也并无放货指令,凭什么放货?
船公司告知,根据美国法律,记名提单可不凭正本提单,仅凭收货人的身份证明即可放货,船公司无责任。出口商A面临着手持正本提单却货款两空的残酷现实。在要求船公司赔偿货物无果的情况下,一纸诉状把船公司推上了被告席。
最终此案判定适用于美国1936年海上运输法,而按此法规定记名提单项下承运人可以不凭正本提单放货,只要收货人提供了证明自己合法身份的有关文件即可,最终判决船公司不承担责任。
02.

△Photo by Bru-nO from Pixabay

2013年底,河北某公司与巴西买方签订了纺织品买卖协议,约定支付方式是D/P(即期付款赎单),贸易术语FOB,承运人由巴西买家指定。
2014年5月,货物从中国天津港海运至巴西桑托斯,河北公司随即将全套正本提单交付给托收行,委托其代收货款。
2014年6月,货物运至桑托斯港,但巴西买家因经营不善,面临破产重组,不能及时付款赎单。得知这一消息后,河北公司立即告知承运人,提醒其妥善保管货物,可能会需要运回,此时承运人告知该河北公司,货物已经由巴西买方凭副本提单提走。河北公司是钱货两空。 
如何防范?

01
在采用LC和DP结算方式时,慎用FOB术语,虽然FOB术语下是进口商负责租船订舱,出口商省去了很多麻烦,但是会带来另外一些潜在的风险:
对方负责租船订舱,可能船期、船龄等要素会不符合信用证的约定,导致信用证存在不符点,从而使银行拒付;
对方负责租船订舱,货代与出口商的沟通较少,使得出口商对货物的状态、是否被提货等情况不了解,且个别国家货代操作不规范,可能存在无单放货的情况,给出口商带来损失。
02
尽可能出具MBL(船公司提单),避免货代提单而衍生的无单放货。

△Photo by nosaka from Unsplash

03
所有发货前未收尾款的,见提单COPY付款的, 提单COPY 要加上一行水印:仅供客户付款用,不作为提货凭证。要实时关注集装箱动态,以免被提走还不知道,提走了就要立刻着手处理(查集装箱号,非提单号)。
04
了解常见实行无单放货的国家(比如巴西,安哥拉、委内瑞拉等等),出口至这些国家,必须要在货款收全后才发提单扫描件,否则出现无单放货那就追悔莫及。
05
货物出运后,跟踪货物状况,在船公司网站输入集装箱号或提单号即可查询。向货代索要正本提单,如是整柜,要船公司的正本提单。同时,及时向指定货代索要正本的费用发票。 

△Photo by golfarisa from Unsplash

06
得到提单传真件后,及时通知客户汇余款。要以公司的名义发正式的公文,未及时付款,可以把货物转卖或退运。对于卖方以各种理由搪塞付款的,一定要仔细甄别,同时迅速采取相应的行动。
07
对于大额的交易可以投放相应的保险,即便不投保险,也可以关注中国信保网站上的黑名单。对于黑名单上的企业订单,建议重新考虑交易事项。
08
在面对外方指定货代时,注意以下几点:
跟货代所有的往来,最好是邮件沟通,并且有签字,或者盖章的协议,保函最好;
让指定货代传真或快递营业执照复印件。见到营业执照复印件后,通过网上查询相关企业的注册信息;
与指定货代签订书面的合同,要求其传真或拍照后,邮寄回加盖公章的合同;
保留好货物的报关单,注意报关单的单价、总价、品名要与出口合同发票对应一致,否则影响后续索赔;
力拒给国外买方出具低值发票,低值发票影响后续的索赔金额;
开船后,及时通知货代签出正本提单,保留好货运订舱相关凭证,并要求货代出具保函,保函警告无单放货会承担法律风险。对于国外指定货代,最好订舱前也出具保函。

△Photo by John-Mark Smith from Pexels

09
在整个过程中,可以告知对方,对方如果无单放货,他将损失惨重。
在合同中可以约定较重的违约责任,同时约定中国的仲裁机构来解决争议。无单放货能以此获得实质性的司法救济;
告知其中国海关黑名单系统,如果上了黑名单,将无法正常通关;告知其中国信用保险黑名单系统,上了黑名单,将从源头上决定中国的企业是否愿意与其交易。
发生“无单放货”,企业该怎么做?
根据船公司网站可以查询到货物的具体动态。如果出现货物已被提走的情况,而MBL还在收货人手中,那可以参照以下2点措施:

△Photo by Gellinger from Pixabay

1.货代第一时间和发货人取得联系并告知。同时让律师给指定货代发律师函,告知货物已被收货人提走,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赔偿发货人损失;
2.如指定货代在限定的时间未作赔偿,把原来与指定货代一切来往传真记录及正本费用发票准备好,找专门打海事方面的律师,准备起诉指定货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