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发力助企纾困 减税降费再度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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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留得青山,才能赢得未来。
7月28日,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多方面大力降低实体经济成本,进一步助推经济回暖。
本报记者注意到,在税费减免方面,《通知》要求,将减免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免征公共交通运输、餐饮住宿等服务增值税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今年年底。允许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所得税延缓至明年缴纳。对除“两高一资”外所有未按名义税率退税的出口产品,全部实现足额退税。同时,落实好减免民航发展基金、港口建设费、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和相关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等政策,整体实现企业宽带和专线平均资费降低15%。
“《通知》中明确强调要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阶段性政策与制度性安排相结合,把减税降费政策落到企业,助力市场主体纾困发展,这和当前的经济状况是分不开的。”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院长白彦锋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说道。
疫情之下,我国经济在第二季度同比增长3.2%,这表明我国经济的韧性很足,但也要看到,在后疫情时代,我国经济面临的困难依旧很大,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是应对当前经济下行压力的关键之举。
在白彦锋看来,有以下两个亮点值得特别关注。
第一,影响市场主体运行成本的因素除了税费之外,还涉及融资、用电用能、用工、租金、物流等多个环节,《通知》涉及到了企业生产运营“一揽子”的政策,对于切实降低企业主体的综合负担,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二,在国家财政“过紧日子”的背景下,不排除少数地方迫于财政压力,变相违规向企业收费征税。对此,《通知》强调,要坚决整治涉企违规收费。完善收费监管制度,建立治理违规涉企收费成效评估机制。坚决防止违规征税收费,重点排查“过头税费”等问题,严肃追责问责。
企业作为我国经济活动的重要参与者,在创造了巨大社会财富的同时,也创造了众多的就业机会,企业的活力直接决定了市场的活力乃至于整个国家的活力。
减税降费还须注意两点
习近平总书记在企业家座谈会上指出,市场主体是经济的力量载体,保市场主体就是保社会生产力。要千方百计把市场主体保护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弘扬企业家精神,推动企业发挥更大作用实现更大发展,为经济发展积蓄基本力量。
“《通知》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企业家座谈会上的讲话是一脉相承的,都充分肯定了企业作为社会生产力承载主体的重要作用,‘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就是这个道理。保市场主体是做好‘六保’工作的总抓手,对于保居民就业、基本民生和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具有直接的决定意义。没有了市场主体,居民就业、基本民生将无从谈起,保产业链供应链的稳定也将变成一句空话。同时,保市场主体对于保粮食能源安全和保基层运转也具有不可忽视的间接影响。”白彦锋进一步强调。
当前,在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下,中国乃至世界的经济发展速度放缓,“活下去”成为了企业在2020年的首要目标。在全球疫情和经贸形势不确定性的背景下,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没有提出全年经济增速具体目标,同时,还将“减税降费”作为今年政府税制改革工作的唯一重心,提出了在现有基础上,新增减税降费5000亿元的重大目标,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白彦锋认为,减税降费对中国经济的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还应该注意以下两点。
第一,要按照“宽税基、低税率、少优惠、严征管”的最优税制要求,更多发挥增值税等税制优势。我国要充分发挥增值税“一字长蛇阵”的制度优势,简并税率,适当确定小规模纳税人起征点,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第二,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企业家座谈会上的要求,“依法平等保护国有、民营、外资等各种所有制企业产权和自主经营权”。税务部门要将“放管服”统筹兼顾,防止不法纳税人滥用税收优惠、骗取税收优惠,使宝贵的税收优惠资金真正惠及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真正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企业是应对各种“不确定”的“定海神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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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0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指出,得益于强有力的疫情防控,中国成为全球最早走出疫情的主要经济体。但这并不意味着之后就是一条顺畅的复苏之路,面对依旧复杂严峻的形势,企业是应对各种“不确定”的“定海神针”。
日前,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系统提出了缓解企业经营困难的7个方面23项任务,切实服务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如何全面解读《通知》,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了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助理研究员许英杰。
五个方面的亮点值得特别关注
中国经济时报:您如何看待《通知》,《通知》有哪些亮点值得特别关注?
许英杰:《通知》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的特殊时期发布的,结合各有关部门前期推进全面复工复产和经济社会平稳运行所出台的一系列措施,围绕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通知》系统提出了缓解企业经营困难的7个方面23项任务,切实服务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
《通知》有五个方面的亮点值得关注,即全面、系统、具体、直达,并且兼顾阶段性和制度性。
所谓全面,指《通知》所提出的降低企业成本内容,基本覆盖了企业生产运营的各类成本开支,包括增值税和所得税、各类基金收费、宽带和专线资费、融资成本、用工成本和房租负担、用地用能成本、物流成本,甚至各类涉企违规收费以及制度性交易成本等。
所谓系统,指《通知》注重从劳动、资本、土地、管理、数据甚至知识、技术等生产要素投入的各个领域降低企业成本,系统地提出了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提升企业生产要素使用效率和效果的应对之策。
所谓具体,指《通知》所提出的降成本举措的精细性较高,并设定明确和具体的目标值。比如,在降低企业宽带和专线平均资费方面,《意见》明确“整体上实现企业宽带和专线平均资费降低15%”的目标。
所谓直达,指《通知》力求所提出的融资信贷等政策举措直达实体企业、中小微企业。比如,在畅通金融和实体经济传导渠道方面,《通知》提出“做好3000亿元抗疫专项再贷款、5000亿元再贷款再贴现资金和新增的1万亿元普惠性再贷款再贴现额度的政策衔接”等。
所谓兼顾阶段性和制度性,是指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通知》将一系列针对新冠肺炎疫情暴发时期的阶段性降成本政策继续实施,并且积极推进长期制度建设。比如,在降低企业用工成本方面,《通知》进一步明确将针对中小微企业的“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的免征期延续至今年年底,并且推进“尽快实现养老保险全国统筹”。
企业是重中之重
中国经济时报:7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企业家座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紧接着《通知》就发布了,在您看来,这能否说明中央把企业放在了重中之重?
许英杰:《通知》紧随习近平总书记在企业家座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后发布,凸显了维护好市场主体是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重要内容。
一方面,市场主体是“经济活动的主要参与者”,保市场主体就是保市场活力。企业和居民是市场经济的微观主体,是市场活力的源泉,只有产品或服务市场上存在大量企业的充分市场竞争,才能推进市场更加充满活力。《通知》提出一系列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负担的阶段性和长期性举措,是规避市场主体尤其是中小微企业退出市场的关键,能够有效地实现保市场主体工作、激活市场活力。
另一方面,市场主体是“就业机会的主要提供者”,保市场主体就是保就业。企业是就业机会的主要提供者,以民营经济为例,当前,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是由民营企业创造的。作为就业机会的主要提供者,保市场主体的过程也就是保就业的过程。为此,《通知》提出实施援企稳岗返还等政策主张,“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适当提高稳岗返还比例”,从而通过一系列的举措鼓励市场主体稳定就业、吸纳就业举措,为社会创造更多高质量就业。
除此之外,市场主体是“技术进步的主要推动者”,保市场主体就是保技术进步。企业是技术创新的主要源泉,以民营经济为例,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是由民营经济创造的,保市场主体就是保技术进步。除了积极推出降成本举措确保市场主体正常运营之外,《通知》提出实施“引导企业创新管理挖潜增效”措施,支持广大企业进行“模式创新、研发创新、管理创新”,并“提高成果转化率和附加值”。
众多行业将迎来利好
中国经济时报:结合《通知》,在您看来,哪些行业、企业将迎来利好?具体将表现在哪些方面?
许英杰:《通知》所提出的降成本重点举措对于不同行业、企业的利好程度可能不同。
一是直接面向消费者的企业尤其是服务业企业将迎来利好。直接面向终端消费者的企业尤其是服务业企业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下受到的影响最大,政策支持力度也较大。比如,在落实税收减免政策方面,《通知》明确“免征公共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娱乐、文化体育等服务增值税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今年年底”。
二是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将不同程度地获得利好。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规模小、实力弱、抗风险能力差,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较大,是国家所采取的一系列救助政策的重点支持对象。比如,在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作用方面,《通知》明确要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2020年全年对小微企业减半收取融资担保、再担保费,将综合融资担保费率逐步降至1%以下”。
三是物流和进出口企业也将不同程度获得政策利好。在物流企业利好方面,《通知》明确提出降低物流税费成本,包括“精简铁路货运杂费项目”“降低运杂费迟交金收费标准”“取消货物运输变更手续费”“减半征收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在进出口企业利好方面,《通知》提出落实“减免民航发展基金、港口建设费、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降低港口、检验检疫等收费”“推进通关便利化”等一系列举措。
四是在此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过程中,借助于“云大物智移”等信息技术实现较高程度数字化转型的企业业务运营绩效往往较好,凸显了新一代信息技术对于企业生产运营的积极作用,增强了对于新一代信息技术等企业的需求,是降成本的重要内容。比如,在积极推进运输结构调整方面,《通知》积极“鼓励5G、物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在物流领域应用,促进物流业和制造、金融、旅游、商务等产业融合发展”。
提高金融机构稳健性 强化支持实体经济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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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多重压力之下,我国经济增长实现由负转正实属不易,能够取得这样的成绩与上半年为企业出台的各项纾困政策密不可分,其中,金融政策的密集出台更是为企业恢复生产提供了有力支持。
近日,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等4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2020年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从助力市场主体纾困发展的角度出发,提出了强化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力度的五项措施。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研究员王洋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与2019年相比,2020年的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在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下,全球经济陷入衰退,中国经济发展也不能“独善其身”,帮助企业妥善应对疫情冲击,成为了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重要任务。
近年来,加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一直是降成本工作的重点,在特殊时期,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具体措施与往年相比有何不同之处?
王洋认为,今年以来,金融支持实体经济措施的精细化、精准性、综合性及政策目标的可量化性明显提高,具体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通过货币政策工具的综合运用,畅通金融和实体经济传导渠道。灵活运用降准、公开市场操作、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做好3000亿元抗疫专项再贷款、5000亿元再贷款再贴现资金和新增的1万亿元普惠性再贷款再贴现额度的政策衔接。
二是推动政府融资担保基金与市场化机构合作,放大政策金融的效果。今年要通过国家融资担保基金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批量担保贷款合作,实现4000亿元新增再担保业务规模。
三是充分发挥定向工具作用,支持中小微企业、制造业企业、民营企业和外贸企业等经济薄弱环节。延长中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对制造业、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中长期融资,以及对外向型企业、服务业企业和劳动密集型行业企业的信贷支持。
四是大力完善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融资工具和模式。鼓励银行大幅增加小微企业信用贷、首贷、无还本续贷,推广“信易贷”模式和“银税互动”,探索推进用银行保函、保险等方式缴纳保证金。
在王洋看来,今年上半年,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果显著。在宽货币、宽信用政策作用下,金融机构克服了经济下行带来的信用自发收缩,实现了人民币贷款和社会融资规模增速上升。
数据显示,2020年二季度末,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余额同比增长13.2%,社会融资规模存量同比增长12.8%,增速分别比去年末高出0.9个和2.1个百分点,且呈现持续上行的态势。今年上半年,新增社会融资规模20.8万亿元,其中,人民币贷款12.3万亿元,均创下历史最高值。
尽管上半年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取得了比较好的成绩,但金融风险常在,金融在支持实体经济的同时,也不能放松对风险的警惕。中国银保监会此前强调,在未来一段时期内,潜在风险依然较大,要保持清醒,冷静研判,未雨绸缪。要提早谋划应对银行业不良资产大幅增长,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严格资产质量分类,做实利润、提足拨备、补充资本,增强风险抵御能力。
王洋认为,落实金融支持实体经济仍会面临不少挑战,下半年要警惕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随着经济增速放缓,银行不良资产有回升压力,个别中小金融机构风险有可能升级,或将影响到银行投放信贷的能力和意愿。第二,在经济结构方面,民营企业的融资支持仍须加力。第三,对资金流向的管控压力增大。今年以来,房地产价格仍在高位,部分热点城市在疫情冲击下房价仍在明显回升,购房者对房价上涨预期仍然较为强烈。此外,3月下旬以来,A股市场成交持续放量,投资杠杆率上升。由此来看,楼市和股市可能会吸纳本应进入实体经济的资金,造成金融风险累积。
而对于下半年如何促进金融更好服务实体经济,王洋表示,应继续发挥货币政策对“六稳”“六保”的支撑作用,加强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和金融监管政策的协调配合,完善和创新直达实体经济的货币政策工具,切实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抑制资金空转和违规流入股市和楼市。同时,加大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处置力度,稳步推进高风险金融机构处置,通过提高金融机构的稳健性提升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