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口罩出口真可谓是“大浪淘沙”,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针对商务部12号公告,大家最关心的主要问题有:
1.非医用口罩仅符合国内质量标准,但不在商务部白名单中,能否正常出口?
2.非医用口罩同时符合国内和国外质量标准,但不在商务部白名单中,能否正常出口?
3.医用口罩等医用物资符合中国医用质量标准,但不在商务部白名单,能否正常出口?
4.商务部5号公告和12号公告是冲突还是关联的关系?
小二君解读
为方便大家理解,小二君专门做了一张表格图:
非医用口罩生产企业白名单地址(动态更新):http://www.cccmhpie.org.cn/Pub/6325/176185.shtml
医疗物资生产企业白名单地址(动态更新):http://www.cccmhpie.org.cn/Pub/6325/176181.shtml
非医用口罩生产企业黑名单地址(动态更新):www.samr.gov.cn
一、出口非医用口罩
详见文章:单一窗口非医用口罩申报指引
二、出口医疗物资
商务部12号公告,自4月26日起,产品取得商务部白名单的新冠病毒检测试剂、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呼吸机、红外体温计的出口企业,海关凭商务部白名单验放(企业提供出口医疗物质声明,可免提交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不在商务部12号公告白名单内但产品符合中国医用质量标准的,按照商务部5号公告执行,企业需取得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并提供出口医疗物资声明承诺符合国外质量标准要求。
温馨提示:
如果是4月1日(含)以后签订合同且出口产品未取得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的生产企业,但是符合国外质量标准要求,生产企业可向当地商务局申请加入商务部白名单。申请说明详见本公众号4月26日次头条推文。
相关公告链接:商务部 海关总署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20年第12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防疫物资出口质量监管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