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打破“内外有别”

文章来源:中国经济导报  发布时间:2023-12-07

       内贸和外贸,是连接生产消费、对接国内外市场,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建设强大国内市场,形成国际竞争新优势的关键环节。但同时适应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需求对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在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两条线上作战,所付出的时间、成本和精力都相当大。


       今年12月1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要对标国际先进水平,加快调整完善国内相关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促进内外贸标准衔接、检验认证衔接、监管衔接,推进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同样的生产线、同样的标准生产、同样的质量);要聚焦企业需求和市场反馈及时优化政策,切实打通阻碍内外贸一体化的关键堵点,助力企业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顺畅切换;要优化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环境,落实好相关财政金融支持政策,共同促进内外贸高质量发展。


       中国国家创新与发展战略研究会学术委员会常务副主席黄奇帆在近日兴办的第八届中国制造强国论坛上表示:“要让我们任何一个企业在搞内循环和外循环时,形势有利于内循环就内循环、有利于外循环就外循环,让企业任何时候都有自由去选择内贸还是外贸。”他认为,这就像作为跨境电商企业的亚马逊,它的商品无论卖到纽约、洛杉矶还是伦敦都是一回事,没有任何内外之别。


       “我们现在是两个队伍、两个体系、两种规则、两种准入,所以‘十四五’规划里有段话说,要在‘十四五’到2035年期间使中国的内外贸一体化。”黄奇帆表示,同样的产品无论出口还是内销,税收规则、市场准入规则、检验检测标准规则都要一体化,这件事现在还存在问题,是我们要布置行动的重大任务。


       内外贸易一体化政策越来越健全


       20世纪八九十年代,学术界提出“内外贸一体化”的概念,当时主要针对的是普遍存在的外贸企业没有内贸经营权和内贸企业不能经营外贸的现象。后来,企业内外贸经营一体化的问题基本解决。


       2003年10月,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提出“按照市场经济和世贸组织规则的要求,加快内外贸一体化进程”,主要是指要求加快实现内外贸管理的一体化,研究政府如何对内外贸或整个市场流通实行统一有机管理。


       2020年10月,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完善内外贸一体化调控体系,促进内外贸法律法规、监管体制、经营资质、质量标准、检验检疫、认证认可等相衔接,推进同线同标同质”。


       2021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意见》,认为推进内外贸一体化有利于形成强大国内市场,有利于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意见》提出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目标:到2025年,内外贸法律法规、监管体制、经营资质、质量标准、检验检疫、认证认可等衔接更加有效,市场主体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内外联通网络更加完善,政府管理服务持续优化,内外贸一体化调控体系更加健全,实现内外贸高效运行、融合发展。


       2022年4月,商务部牵头相关部门组建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部际工作机制,通过推动规则对接、推进产品对标、促进渠道相通、培育主体引领、加快数字赋能等手段,切实推进内外贸一体化的各项重点工作。


       2022年5月,商务部等14部门发布《关于开展内外贸一体化试点的通知》,决定在部分地区率先开展内外贸一体化试点,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和模式,随后于当年12月公布内外贸一体化试点地区名单,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含宁波市)、福建省(含厦门市)、湖南省、广东省(含深圳市)、重庆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为试点地区。已有成功案例试点取得了成效。以宁波市为例,目前已有超9成以上的工业出口企业开始做国内贸易,按照“三同”标准研发、设计、生产。


       再如,占整个浙江省1/3的100万户浙江义乌经营主体中,过半是电商经营主体,其中又有40%以上的主体开展了跨境电商业务。义乌有着全国独一无二的市场发展委员会,负责统筹推进市场发展、电子商务、陆港和口岸、物流、会展等工作。义乌正从以前出口相对低端的小商品为主变成卖出更高端和优质的产品。近年来,义乌批发零售一体化、线上线下一体化、内贸外贸一体化的趋势越来越明显,已形成成熟的跨境业务生态体系,不论是政策还是市场资源都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极大支撑。


       还有江苏连云港,多措并举促进内外贸资源要素顺畅流动、高效配置。今年前10月,该市外贸进出口1068.6亿元,同比增长25.7%,增速江苏省第一。其中,江苏乾润新材料有限公司产品远销海外,年外贸销售额预计将达2亿元,未来将使用本地化工材料制造保鲜膜,为本地石化企业提供外包装产品。


       应如何解决内外贸一体化不畅


       专家认为,企业在内外贸时一体化融合不畅,核心原因是国际、国内市场在监管体系、行业标准、贸易模式等领域的割裂,并由此导致内外贸企业经营相对分割。


       目前,我国企业内贸与外贸在定价机制、物流成本、营商成本、标准认证以及营销层次、环节等方面都有所不同,内贸线下流通环节较多,流通成本和物流成本相对国外也偏高;外贸出口业务中能够享受出口退税和通过出口信贷获得资金支持等优惠政策,有利于快速回笼资金,但内贸业务却无法获得此类政策支持。


       部分进入外贸市场的国内商家则面临国外客户定位不准、海外需求认知不够等问题;同时,部分具有供应链优势的外贸企业缺乏自己的品牌、专利,开拓国内市场渠道能力、经验和意愿不足。


       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王孝松表示,要想内外贸兼顾,经营主体需要建立高能级的贸易总部,建设一个将进口、出口和对内销售打通,并有机整合起来的平台;还要鼓励港口企业和港口码头的合作,利用中欧班列推动陆海空整体立体发展,让多式联运更顺畅,进一步推动内外贸一体化发展。


       天风证券首席宏观分析师宋雪涛则认为,各地政府应鼓励银行业加大对内外贸一体化发展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如进一步推广发展供应链金融、贸易金融,鼓励银行依托内外贸企业应收账款、存货、仓单、订单、保单等,创设融资产品;鼓励各地财政通过财政贴息等方式推出外贸专项贷款等政策性优惠贷款。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张建平提出,推动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本质上要求加快国内统一大市场的建设,应提升政策法规透明度、一致性,加强市场监管,加强推广标准和认证,推进公平竞争,有力保护知识产权等。此外,要通过制度型开放来对接国际标准规则,充分利用好RCEP(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在落实过程中给市场规则带来的变化,让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更加高效地衔接。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财政与国家治理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王光表示,从本质上看,加快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内外贸一体化提供良好的体制环境,是最根本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