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商务部例行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介绍,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署,为切实落实外资企业国民待遇,商务部组织对含有内外资不合理、差别待遇内容的规定及措施进行清理,目的是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这项工作正在推进当中并将持续开展。
据悉,此次清理范围涵盖各地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出台的现行有效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措施,以及各地区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业务主管社会团体制定的与经营主体相关的各类措施。
受访专家认为,此次工作展现出中国持续对外开放的决心,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为外资企业营造更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提高中国的投资促进工作水平。同时有助于释放在华外资企业各方面的潜力和活力,从而更好服务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持续动力。
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
“保障外资企业的国民待遇,打造一视同仁的公平竞争环境是中国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内容。近些年,中国不断优化营商环境,重视与维护在华外资企业的合法权益,总体上取得了显著成果。”南开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李磊告诉国际商报记者。但李磊也表示,部分外资企业在在华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过不合理差别待遇的情况。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贸易学院副教授蒋灵多向国际商报记者表示,当前,部分外资企业提出在行政审批、财政补贴、招投标等方面以及在标准制定与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或有所障碍,或感到负担,或遇到了一些困扰。“这些均已在《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请做好内外资不合理 差别待遇专项清理工作的函》中有所体现。”对此,此次对含有内外资不合理差别待遇内容的规定及措施进行专项清理提出六项清理事项:一是在内外资平等准入领域设置或采取针对外资的限制性措施,对外资企业经营活动造成障碍或形成负担;二是通过限定“品牌”或以“外资品牌”为由排斥或歧视外资企业及其产品或服务,以及对外资企业及其产品或服务享受政策设置额外条件;三是通过限定所有制形式等方式排斥或限制外资企业参加本地招投标、政府采购等活动;四是在政策执行中变相歧视外资企业;五是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与经营主体相关工作中排斥或歧视外资企业及其产品或服务;六是其他可能含有内外资不合理差别待遇的规定及措施。
有力举措吸引外企深耕中国
“本次专项清理工作的开展,一方面有利于打造高标准的营商环境,助力外资企业在华更好发展;另一方面也能让准备投资中国的外资企业更好地明确预期,从而提升投资中国的信心。”蒋灵多说。
如何更好地消除内外资不合理差别待遇?蒋灵多认为,在外资企业反映问题较多的招投标方面,应制定更加透明的评审标准,同时应公开政府采购评标过程中的评审因素,必要时可定期发布政府采购违法违规行为清单。“对此,可以考虑建设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通过将采购信息发布在公开性高、即时性强的线上平台,推动招投标过程更加透明、高效。”
在标准制定方面,蒋灵多认为:“贸易强国建设需要我们与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对接。让外资企业参与到国内的标准制定中来,长期来看,有利于坚定外资企业加码投资中国的信心,也有助于推动内资企业高质量发展。”
李磊认为,首先,各地政府应当继续落实好《外商投资法》以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意见等相关要求,积极自查整改,做到既反对“差别国民待遇”也不“超国民待遇”,在市场准入、投资待遇、经营管理、税收优惠等方面建立更加公平、透明、普惠的外商管理政策和服务体系,为外资企业营造更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
其次,各地各部门应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外商投资的规定以及相关特别管理措施,具体在提高负面清单的精准度,建立科学的外商投资认定标准,明确外商投资的种类、投资新建项目的具体含义等方面重点发力。同时,持续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改革方向,在行政审批改革、加强产权平等保护等方面完善相关法律制度,打造内外资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依靠改善投资环境吸引更多外商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