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CEP小课堂—电子信息行业的机遇与挑战

文章来源:广东商务  发布时间:2023-09-13


据海关统计,2023年1-7月,我国前三大出口产品为电子设备、纺织服装和金属石料制品,前三大进口产品为电子设备、矿产品和化学制品。
    按国家统计局的分类方式,电子信息产业分为两类:电子信息制造业和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RCEP成员是我国电子信息产品贸易的重要伙伴。我国自RCEP国家进口电子信息产品主要为集成电路、半导体器件、液晶显示板、电容、印刷电路板和电阻等品类。韩国、马来西亚、日本、越南、泰国、菲律宾是进口主要来源国。

电子信息行业的机遇
◆ 促进电子信息产品出口,实现规模经济
    我国电子信息产业的内外销比例为51:49,对欧美市场出口占比约2/3。近几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和以美为首国家对我国打压等因素影响,欧美国家需求减弱。在RCEP框架下,中国与其他成员互相取消电子信息产品关税,彼此间产业分工和互补性更加深化发展,更容易进行专业分工以提高生产率,扩大市场以降低单位生产成本,最终实现规模经济。
◆ 稳定我国电子信息产业链,促进区域融合
    RCEP有利于我国与日本、韩国、东盟等成员在集成电路、精密制造等领域深化产业链上下游的紧密分工合作,带动区域经济融合发展。
    中日韩在电子产业链的协同和互补效应凸显,形成了从集成电路制作设备和原材料到最终产成品的闭合生产回路,实现了电子信息制造业产业链“中日韩小循环”:即日本向韩国提供基础的原材料—晶圆和资本品—制造设备,韩国加工成集成电路后,再出口到中国组装生产电子产品,并再向日韩出口最终的电子消费品。
    2023年1-7月,中国前三大电子产品出口贸易伙伴为中国香港、美国和韩国,出口额分别为626.6亿美元、457.3亿美元和168.5亿美元;前三大电子产品进口贸易伙伴为中国台湾、韩国和日本,累计进口分别为834.0亿美元、443.3亿美元和171.2亿美元(资料来源:《中国电子产品贸易月度监测报告》)。
◆ 有利于产业投资和服务贸易合作
    RCEP成员国在重点关注的制造业及相关服务领域给出了高水平开放承诺,为电子信息产业“出海”开拓市场,高质量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带来新机遇。有利于我国电子信息产业进一步吸引来自日本、韩国、新加坡等国家的更高技术含量的外商直接投资,优化电子信息产业结构,巩固我国在全球电子信息产业的地位。

电子信息行业的挑战 

◆ 电子信息产业链可能面临重构

随着RCEP成员关税的下降和原产地规则优化,电子信息产业链中的一些劳动密集型、资源密集型产业或环节,可能加速向土地成本、劳动力成本更加低廉的东盟国家布局,对此应高度关注。

◆ 与东盟国家在低端产业环节的竞争可能加剧

我国电子信息产业正处于发展转型期和新旧动能转换期,低端产业环节在产业链中仍占据重要地位。东盟具备劳动力足及低成本优势,将与国内电子信息低端产业环节产生更激烈竞争,给相关企业带来更大压力,同时,也将带动国内低端电子信息产业转型升级。
◆ 关键技术领域竞争可能更加激烈
    以集成电路(半导体)产业为例,在我国投资的日韩等集成电路企业可利用技术优势,将集成电路生产中的扩散工序在本国完成,将下游工序如组装和检测工序等在我国完成,组装和检测后的成品仍可获得RCEP原产资格。这些集成电路产品兼具技术和成本优势,在区域内销售时,对我国自主研发的集成电路产品可能形成较强竞争。
对策建议
01
利用好区域累积规则,挖掘“本地化”合作空间
    企业应抓紧RCEP区域累积规则带来的关税减让、原产地证明等方面机遇,加快跟踪研究成员国政策法规、投资贸易等相关制度,推进产业链国际合作“本地化”进程,挖掘“本地化”合作空间。
02
加强科技创新,提升产业基础能力
    加强技术研发与先进设备引进,构建技术研发平台,增强自主研发能力。加强与日韩等国家的企业在科技创新领域的合作,推动构建RCEP科技创新体系。
03
充分运用各方资源,提高自由贸易协定利用率
    积极参加行业协会、智库等组织开展的培训,充分利用区域产业链服务机制和信息资讯共享平台,对建立原产地管理机制、选择适配产品等方面加强学习。大型企业可将自贸协定作为发展战略的重要部分;能力较弱的中小企业可充分利用商协会提供的统一服务。
04
积极利用RCEP规则维护企业权益
    企业应加强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反垄断执法等国际通行规则的学习,做好风险评估与预警。降低对单一供应商的依赖,积极运用协定中反倾销、反补贴等贸易救济手段,更好维护企业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