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网络技术和国际支付的普及,外贸汇款骗局也愈发猖獗,本文将列举外贸汇款骗局的常见套路和风险提示,以帮助广大外贸人更好地护好自己的“钱袋子”。常见套路:
01
钓鱼
出口商与买家的订单已经谈妥,把收款信息通过邮件发给买家后,在美滋滋等到账时,突然接到了买家在WhatsApp上的询问:“为什么这次的收款账号改掉了?”出口商顿时吓出一身冷汗,因为他的收款账号根本没有变!
这是骗子早早就黑掉了出口商的邮箱,终于等到截胡这一刻。
对于这种最常见的钓鱼骗局,外贸人要注意保护邮箱密码:
绝不在任何非官网的地方输入邮箱账户和密码;不点击任何不明来源的链接或附件,包括“login”“click here”“update now”等图片按钮;定期修改邮箱密码,电脑定期杀毒;购买企业邮箱,设置登录保护,开通登录提醒,定期查看邮箱登录情况。
建议与客人互加WhatsApp等即时聊天工具,约定汇款前会double check账户信息,并强调,如果更换账户信息,一定要通过即时聊天工具或电话再确认一遍。
02
代付款骗局
“天使”买家下订单后竟然打了远远超过订单金额的一笔钱过来(甚至会一笔接一笔汇来更多的钱),更奇怪的是,这笔钱往往不是从买家所在的国家打来的。
此时买家说,多打的钱是希望出口商作为其在中国的代理,转给其他中国供应商的,可以支付给出口商一定比例的佣金。出口商一想这事多好,不仅自己收全了货款,还能从中赚一笔零花钱,一点风险也没有。
万万没想到的是,不久之后就有个货款汇出地的公司找上门来,说自己遭遇了钓鱼,钱被黑进了卖家的账户,并报警要求冻结出口商的账户、返还货款。而此时出口商已经按照“客户”的指示把钱转给了“其他中国供应商”。于是经侦只能冻结这个“好运”的出口商的账户,然后再进入调查阶段。此时已必然会影响到出口商的正常经营。
对于这种骗局一定要警惕,你的职能不应该是简单地“出租账户”!
03
“土耳其骗局”
这种骗局之所以被称为“土耳其骗局”,是因为土耳其海关的“奇葩规定”——
在船只到达土耳其港口前,货代即需要将货物登记在收货人名下,将来如有任何变更,均需获得原收货人的书面同意。这样的规定所产生的直接结果,就是所有权在货物实际交付前已经转移至收货人,而不论收货人是否完成了其在贸易合同中的各项义务。
货物到港后进口商应在45天内完成提货手续,否则货物将被罚没(confiscate)并进行拍卖。不过45天届满后,收货人(买方)有两次申请延期的机会,每次30天,且不需要提交延期理由。此后,收货人还有一个申请延期30天提货的机会,但需向海关解释延期原因。因此,在收货人的配合下,货物在到港后135天内通常不会进入拍卖程序,不过在此期间产生的滞港、仓储等费用难以避免。
对于长期滞留港口或者无人提取的货物,海关将作无货主处理,有权拍卖此货物,此时原进口商为第一购买人。
这为骗子创造了骗货的条件。骗子会先注册一个土耳其的空头公司,由该公司出面将中国出口的货物骗到土耳其海关,故意拖延时间,导致最后海关拍卖,然后用很低的价格买进,再高价卖出分赃。
同样搞“货到地头死”的海关还有印度。
04
一单未付,一单又来
这种骗局一般是买家有意识地一步一步将出口商拖入坑里,最终将主动权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再提出打折等一系列不合理要求。
比如买家要求付款方式做DP,最初的几单客户都是守信用的,单据到对方银行,会及时赎单,但后来付款节奏越来越慢,可货柜还是一个接一个地订,经常是前面的柜子还没到港,这边又发新货柜。突然,客户说货物有问题,要求打折,不接受就一拍两散。
此时出口商已经泥足深陷,只能忍痛打折以减少损失。
所以,即使是老客户,也一定要警惕他的“习惯性”拖欠!
05
假水单骗局
外贸中的“水单”,是指收货人在银行付款后拿到的回执,证明货款已汇出。
不少外贸人在客户T/T付款后会向客户索要汇款水单,这是一个很好的习惯,但你真的能看懂水单吗?
水单中需要重点关注以下几项:
Value Date:打款时间
Funding Account:汇款账户
Funding Account Name:汇款账户名称
Beneficiary Name:收款人名称
Beneficiary Account Number:收款账户
Beneficiary Bank:收款行
如果上述信息全部正确,但汇款迟迟不到账,则可以要求客户向银行索取MT103报文。你可以把MT103报文理解为快递单号,通过这个“单号”,你能查询到“快递”到底寄出了没有,什么时候寄出的,以及其他详细信息。
总之,外贸人务必警惕假水单,货款不到账,绝不放货!
06
信用证骗局
有些国家(如孟加拉)要求进口必须走信用证,但他们的某些银行信用真是一塌糊涂,各种违规操作:
放不放款是买家说了算,银行与买家串通,在没有不符点的即期信用证交单情况下,拖延付款时间,或在客户没有办理付款手续的情况下放单,客户提货或看货后向出口商 提出质量索赔,被迫出口商降价,导致经济损失。
所以在接信用证订单时,务必做好信用证的审证工作,保证没有不符点。如发现不符点,交货之前必须改证,尤其是交货期,使之符合信用证的规定,即使客户提出接受不符点交单,也不能接受,坚持改证后发货。此外,需要给发货、交单留出充足的时间。
07
认证骗局
这种一般是检测、认证机构的托儿。买家谈订单时很豪爽,但是一定会强调对产品的质量要求很高,必须到他们制定的认证机构去做检测or认证,费用当然要出口商承担。
这种损失虽然相对于前面几种是比较小的,但也浪费了外贸人的时间与金钱。
对于我们外贸人来说,常在河边走、确保不湿鞋的原则就是,在任何厚利的诱惑之下,仍然坚守自己的底线。对于一些“天上掉馅饼”的订单,也不妨多问问自己,好事为何来得如此容易?
08
骗注册费
非洲肯尼亚客户,自称是政府某部门的采购代理,看中了A公司产品,希望投标,愿100%前T/T的方式采购,政府不差钱,付款方式非常诱人。
A公司业务满心欢喜地弄投标资料。过了一个礼拜,终于等来了签合同的通知,只是需要签署的合同跟普通合同不一样,客户说是“联邦高等法院认可”的合同,或须委托当地律师代为签署。
签合同的前置条件是供应商需交纳律师费并在政府登记,交付注册费。
经理犹豫了一下,请示在国外出差的老板。在此期间,客户不断催促A公司,说赶不上交期,换别家了。老板权衡了一下数额,能承受,奔着以小博大的目标,大笔一挥,批了。
等公司交完上述各种费用后,再也无法联系上该买家。
09
低开发票不可取
很多人觉得客户要求低开发票逃税是人之常情,为了加固合作关系,在不影响自己收汇退税的情况下,帮忙配合一下也没关系。但其实风险很高,一不小心就容易钱货两失。
低开发票简单讲就是:简单来说,就是进出口发票货值不一样,出口是正常的,进口发票也是公司提供的,只不过金额更低。
出口商被要求协助提供低面额发票,一般是为了帮助进口商逃避进口关税。
但这样其实是违法的。低开发票面临极大的法律风险,没抓到不代表没事的。
而且贸易风险高,进出口发票金额不一致的“黑白合同”不受任何一国的法律保护。
当货到港时,如果进口商商誉不佳,拿着低价发票主张货权,与货代勾结赖掉尾款,此时出口商协助进口商逃税在先,追偿尾款的诉求将难以得到当地法律的支持。
另外,就是会被进口国纳入黑名单。
一般而言,进口发票会在海关处电子存档备案。一旦两国海关上线EDE(电子报关通关)系统,出口商作为逃税帮凶将被列入进口国海关黑名单。如信誉受损不利于企业在该国市场的长久发展。还会损坏行业整体利益。
低开发票影响的不仅仅是中国制造的商誉,更将成为一颗随时可能被进口国引爆的“炸弹”。
因为低开发票而导致整个行业遭遇反倾销立案调查,最后造成整个行业被进口国征收巨额反倾销税的例子,不胜枚举。
那么,有哪些国家客户爱低开发票呢?印度、巴基斯坦、印尼、孟加拉国等比较常见,特别是印度,他们要是要求要低开发票,千万不要答应。那像欧、美、日、韩等发达国家,他们对信用比较看重,一般不喜欢逃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