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你速读WTO关税报告

文章来源:国际商报公众号  发布时间:2023-08-14

国际贸易是各国企业发挥自身优势、获得收益的重要渠道,而贸易的规模及活跃度与贸易成本,尤其是关税有着密切关系。世界贸易组织(WTO)发布《2023全球关税概况》报告,对过去这些年来全球关税的变化态势进行总结。


自上世纪70年代开始,为了推动透明度原则的具体应用,有关关税的数据就由WTO的前身“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予以搜集和公布。2006年开始,WTO开始每年公开发布各经济体的关税数据,目前已经覆盖了超过170个关税区。历史数据显示,以非歧视的最惠国关税为代表的关税水平在经历了1995年—2005年的大幅下降后减税明显放缓,而零关税产品也在2006年到2021年期间基本未进一步增加。数据显示,所有商品的平均最惠国关税从2006年的10.1%降低到2021年的8.9%,相比1996年—2005年间高达32个百分点的关税降幅明显放缓。



农产品和非农产品的关税近年来每年都有所下降,而农产品的关税降幅更大一些。2021年,农产品的最惠国关税平均为14.8%,非农产品则是8%。相比而言,对于特定产品的最高最惠国关税——约束关税在2006年—2021年间基本保持不变。约束关税比各WTO成员实际实施的最惠国关税通常要高得多,平均达到3倍多。以农业为例,全球平均的约束关税为54.4%,为最惠国关税的3.7倍。许多发展中经济体将其约束关税设定得很高,将近100%。


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不少独立关税区单方面降低了最惠国关税。例如,通过降低关税,其消费者可以获得更多的低成本、高质量食品和制成品。但这些经济体还是设立了较高的约束关税,主要是为了在未来有需要的情况下有能力提高关税,预留政策空间。


无论发达经济体、发展中经济体还是最不发达国家,其实际执行的最惠国关税自2006年以来都有所下降。其中,发达经济体的关税从6.9%降至2001年的5.2%;而发展中经济体和最不发达国家2021年的最惠国关税分别为8.7%和12.1%,部分原因是关税收入。从地区来看,不同地区之间的最惠国关税差别不小。2021年,非洲地区最高,平均为12.4%;欧洲和大洋洲最低,分别平均为5.4%和6.2%。而且,欧洲和大洋洲还是2006年以来最惠国关税降幅最大的区域,分别下降了30和28个百分点。相比而言,非洲和美洲地区同期的关税在16年里只下降了约5个百分点。



从产品角度来看,各类产品的最惠国关税下降呈现相似的温和变化,只有最不发达国家的农产品表现不同。发达经济体对农产品的关税依旧保持相对较高水平,仅比最不发达国家的同类产品关税低一点。不同发展水平国家的非农产品的关税差别较大。2021年,发达国家和最不发达经济体农产品的最惠国关税差别不超过3个百分点,而非农产品则有着8个百分点的差别。


零关税产品不仅有利于降低国际供应链的交易成本,对企业降低管理成本也不无裨益。按照WTO的数据,无论是农产品还是非农产品,零关税商品占比都呈现稳定上升的态势。不过,非农产品的零关税比例增加更快。2006年—2021年间,零关税农产品占比增加不到4个百分点,而零关税非农产品的占比增加超过7个百分点。欧洲国家的非关税产品占比最高,超过40%;美洲国家的非农产品的零关税占比增长最快,2006年—2021年间的增幅超过10个百分点。


应该看到,关税下降受各方对敏感产品和产业的保护而可能进入更为艰难的时期,但其发展趋势仍与市场信心和技术进步、应用方向有着重要而密切的联系。WTO的关税报告展现出全球贸易在过去十几年的变化态势,关税水平总体有着下降趋势,反映出市场的期待与意愿。在新冠疫情的冲击下,不少国家采取了相对激进的贸易限制政策,对该报告作为对比依据的2021年关税带来了一些影响。面对疫后复苏的重大挑战,WTO成员在继续推动新的谈判议程同时,有可能也有动力采取更多的主动降税措施,为包括信息技术产品、农产品等重要商品的贸易流动创造更低成本的环境,进而提高供应链效率、促进产业发展,为各行业的从业者和中小企业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为消费者提供更为丰富多样和高质量的产品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