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上半年跨境电商进出口1.1万亿元 同比增长16%

文章来源:中新网  发布时间:2023-07-13

7月13日电 国新办13日上午举行发布会。海关总署新闻发言人、统计分析司司长吕大良介绍,据海关初步统计,今年上半年跨境电商在“买全球、卖全球”方面的优势和潜力继续释放,进出口1.1万亿元,同比增长16%。其中,出口8210亿元,增长19.9%,进口2760亿元,增长5.7%,继续保持了好的发展势头,有效助力了我国外贸稳规模优结构。

吕大良表示,与传统的进出口货物贸易统计相比,跨境电商统计在资料来源和编制方法方面是有明显区别的,目前暂无国际通行的统计规则。我国是较早开展跨境电商统计实践的国家之一,通过多次的试点调查不断完善统计制度方法,根据最新的《跨境电子商务统计调查制度》,我国的跨境电商统计调查频率是半年报和年报。

在回应“随着中国制造业升级,中国向东南亚进出口有何影响”时,吕大良指出,东南亚国家联盟作为一个整体,是我国的第一大贸易伙伴,上半年我国对东盟进出口3.08万亿元,同比增长5.4%,占同期我国进出口总值的15.3%,较去年同期提升了0.5个百分点。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亮点:

一是双边合作更加紧密。今年以来,我国与东盟经贸合作不断提速。4月、6月,中国—东盟自贸区3.0版第二、第三轮谈判分别在泰国和中国举行;6月2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对于菲律宾正式生效,标志着RCEP对15个签署国的全面生效,为包括东盟在内的区域经济一体化注入了动力。上半年,对东盟进出口占我对RCEP其他成员进出口总值的比重提升到50.5%。

二是跨境通道作用更加凸显。根据国铁集团的数据,上半年,西部陆海新通道铁海联运班列累计运输货物42.4万标箱,增长了10.5%。同期,海关共监管验放中老铁路进出口货物214.6万吨,同比增加194.4%。两大跨境通道持续拓展我国对东盟贸易往来辐射范围,带动新通道沿线地区对东盟进出口快速增长。上半年,沿线地区对东盟进出口4386.5亿元,增长21.4%。

三是我国自东盟进口的农产品规模在不断扩大。农业合作是中国—东盟经贸合作的重要领域,越来越多的东盟国家农产品进入到我国市场。上半年,我国自东盟进口农产品1250.8亿元,增长7.5%,高于我自东盟进口整体增速6.4个百分点。部分特色农产品进口表现亮点,其中水果进口405.4亿元,增长24.1%,鲜榴莲、菠萝分别增长65%和24.1%;棕榈油进口109.1亿元,增长120.5%。

吕大良提到,中国与东盟互为最大的贸易伙伴,具有坚实的合作基础和巨大的发展潜力,随着未来区域经济一体化不断深入、合作领域不断拓展、贸易往来不断通畅,双边贸易有望继续保持良好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