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集团”加工贸易监管改革让加贸企业更“自由”

文章来源:海关总署  发布时间:2023-06-27

近日,在黄埔海关所属东莞长安海关的监管下,85.7吨数码相机五金配件等保税料件通过企业集团加工贸易方式,从东莞精熙光机有限公司外发到信泰光学(深圳)有限公司进行加工生产。

企业集团加工贸易监管改革突破了传统的海关以单一合同或单一企业为单元的加工贸易监管模式,将同一集团下的多家企业视为一个整体,以满足集团企业经营的实际需求。

这种模式下,货物可以在同一集团下的成员企业间自主存放,料件可以在集团内成员企业之间调拨流转,不作价设备可以在成员企业间调配使用,成员企业间的全工序外发加工免于提供担保。这都为成员企业间资源要素精准配置、精细生产、降本增效与合规控制等方面提供了政策支撑。此外,海关叠加落实单耗自核、主动披露、企业普惠等措施,整体增进了加贸企业的自主性。

为助力企业充分享受改革红利,东莞长安海关通过畅通关企联络机制、开展政策宣讲会等多种形式宣传企业集团加工贸易监管改革政策。“我们了解东莞信泰光学有限公司有使用企业集团加工贸易监管模式的意愿后,第一时间派员对接开展实地调研,了解企业生产经营、外贸发展情况,全流程辅导企业开展备案工作,通过跨关区协作配合,完成集团备案。”东莞长安海关企业属地管理科科长麦燕山说。

“我们集团下4家公司主要生产相机配件等光学材料,参加企业集团加工贸易监管改革后,这4家公司之间料件通用部分实现了自由调拨串换,可以更加合理备货,全工序外发免担保也可节省资金,海关这个改革举措非常贴合我们的实际需求。”东莞信泰光学有限公司关务陈利说。

海关结合企业特点强化正面监管,针对料件、设备调拨流转等事项积极开展风险评估和后续核查,帮助企业完善改进内控机制,持续提升企业集团管理水平。

光宝集团也是受惠企业之一。“参加企业集团加工贸易改革后,我们感受最深的是仓库场地自由存放,此前集团各公司间订单增减不一,仓储有紧有松,‘企业集团’模式实现了集团内仓库共用,有效提升利用率,降低了厂房的租金成本,对提高市场竞争力帮助很大。”光宝电子(东莞)有限公司关务黄杰说,“这个模式整合优化了企业间的生产要素、运营资金和时间成本,单就租金一项预计每年可以节约近百万元。”(濮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