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摘要
根据《横琴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横琴新区特殊人才奖励办法>的通知》(珠横新办〔2020〕14号)相关规定,按照《2021年度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特殊人才奖励申报指南》有关要求,启动2021年度特殊人才奖励合伙制股权投资、创业投资企业认定相关工作。
政策依据
《关于开展2021年度特殊人才奖励合伙制企业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横琴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横琴新区特殊人才奖励办法>的通知》(珠横新办〔2020〕14号)
《2021年度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特殊人才奖励申报指南》
申报条件
(一)合伙制员工持股平台
1.认定条件:上市公司或拟上市股份公司的员工持股平台;拟上市股份公司是指2021年12月31日前企业名称应含“股份有限公司”。
2.申报材料:合伙协议、上市公司或拟上市股份公司出具的承诺书(系统下载)、股东会决议、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二)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
1.认定条件:符合《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经发改委备案。
2.申报材料:合伙协议、创投企业备案证明材料。
(三)其他合伙制股权投资企业
1.认定条件:经营范围含“投资”字样,且从事股权投资业务、超过80%(含)的收入为股权投资相关收益、工商登记为被投资企业的股东(股权已转让的除外),其中股权投资相关收益须超过4万元(含)人民币;
股权投资业务,是指直接或间接投资于非公开交易的企业股权,以及投资于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企业定向增发的业务。
申报材料:合伙协议、2021年度审计报告(其中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中“长期股权投资”须列明具体股权投资明细项目,“投资收益”须列明具体收益明细项目)。
申报流程
采用网上系统申报,申请认定的合伙制企业(以下简称申请企业)请登录“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惠企利民服务平台”(网址:https://ycfz.hengqin.gov.cn/,以下简称惠企利民系统)进行信息填报。
申报时间
2022年11月18日至12月31日
联系方式
合伙制创业投资、股权投资企业认定 0756-8937217、8937897
申报系统技术咨询电话 0756-8841172
主管部门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金融发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