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人才奖励合伙制企业认定申报

文章来源:广东省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1-31

  政策摘要


  根据《横琴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横琴新区特殊人才奖励办法>的通知》(珠横新办〔202014号)相关规定,按照《2021年度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特殊人才奖励申报指南》有关要求,启动2021年度特殊人才奖励合伙制股权投资、创业投资企业认定相关工作。


  政策依据


  《关于开展2021年度特殊人才奖励合伙制企业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横琴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横琴新区特殊人才奖励办法>的通知》(珠横新办〔202014号)


  《2021年度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特殊人才奖励申报指南》


  申报条件


  (一)合伙制员工持股平台


  1.认定条件:上市公司或拟上市股份公司的员工持股平台;拟上市股份公司是指20211231日前企业名称应含“股份有限公司”。


  2.申报材料:合伙协议、上市公司或拟上市股份公司出具的承诺书(系统下载)、股东会决议、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二)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


  1.认定条件:符合《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经发改委备案。


  2.申报材料:合伙协议、创投企业备案证明材料。


  (三)其他合伙制股权投资企业


  1.认定条件:经营范围含“投资”字样,且从事股权投资业务、超过80%(含)的收入为股权投资相关收益、工商登记为被投资企业的股东(股权已转让的除外),其中股权投资相关收益须超过4万元(含)人民币;


  股权投资业务,是指直接或间接投资于非公开交易的企业股权,以及投资于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企业定向增发的业务。


  申报材料:合伙协议、2021年度审计报告(其中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中“长期股权投资”须列明具体股权投资明细项目,“投资收益”须列明具体收益明细项目)。


  申报流程


  采用网上系统申报,申请认定的合伙制企业(以下简称申请企业)请登录“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惠企利民服务平台”(网址:https://ycfz.hengqin.gov.cn/,以下简称惠企利民系统)进行信息填报。


  申报时间


  20221118日至1231


  联系方式


  合伙制创业投资、股权投资企业认定 0756-89372178937897


  申报系统技术咨询电话 0756-8841172


  主管部门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金融发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