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摘要
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继续实施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政策的通知》(财建〔2021〕106号)《财政部关于下达2022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方向)的通知》(财建〔2022〕146号)的要求,将2022年中央财政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方向)安排计划下达。
政策依据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方向)安排计划的通知》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继续实施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政策的通知》(财建〔2021〕106号)
《财政部关于下达2022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方向)的通知》(财建〔2022〕146号)
支持对象
对上一年度小微企业年化担保费率不超过(含)2%,与2019年对比,小微企业新增年化担保额同比增长或小微企业年化担保费率同比下降的地市和省级担保机构进行奖补。
支持方式
(一)请各地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密切跟踪资金使用进度,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要求,在收到划拨资金的30日内,将财政资金按规定拨付至相关担保机构,并及时将资金安排情况和拨付情况报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融资促进处)。
(二)请根据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管理工作,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各项绩效目标。
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轩凯
电话:020-83133254
主管部门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