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摘要
为确保中央财政资金及时下达,提前做好项目入库工作,发布《2022年中央财政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项目入库工作指引》及相关附件。
政策依据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央财政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继续实施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政策的通知》(财建〔2021〕106号)
支持对象
(一)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信息审核系统”(以下简称“部担保系统”)准确填报小微企业担保业务信息的融资担保机构。
(二)在广东省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的融资担保企业。
(三)小微企业担保业务发生时间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各市2021年在部担保系统填报的业务请见附件2)。
(四)小微企业担保业务年化担保费率不超过2%。
申报材料
(一)对项目内容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承诺函。
(二)担保机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经营许可证及备案证(复印件)。
(三)担保机构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合作协议。
(四)经合作银行盖章确认的2021年度“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信息审核系统”业务明细表。
(五)与每笔业务对应的客户小微企业证明文件、银行主合同、担保合同或同质文件、担保费发票、担保费支付凭证等。
以上材料清单为项目单位申报必要材料,各地市可根据本地区实际以及项目申报、评审等需要,自行确定其他项目申报材料。
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轩凯,电话:020-83133254
主管部门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