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科技企业孵化载体认定工作

文章来源:广东省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1-31

  政策摘要


  为贯彻落实全省科技创新大会精神,加快推动我省科技企业孵化载体高质量发展,广东省科学技术厅组织开展2022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的认定工作。


  政策依据


  《广东省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管理办法》(粤科高字〔2020114号)


  申报对象


  (一)申报单位为广东省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二)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企业加速器以及国际化、粤港澳(台)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分别符合管理办法中相关要求。


  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线上系统申报。


  1.申报单位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或“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d.gov.cn)”(以下简称系统)进行申报。


  2.申报单位按照申报系统填报要求,填写申报书并上传附件材料。


  (二)地市主管部门审核推荐。


  1.地级以上市科技管理部门或国家级高新区管委会(以下统称地市主管部门)负责对本地区所提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核,并开展实地核查后出具推荐函;国家级高新区管委会出具的推荐函需同步抄送至地市科技管理部门。


  2.系统提供企业工商信息、知识产权信息校验,请各地市主管部门审核时将校验结果不一致的情况反馈申报单位,并通知申报单位在系统附件上传情况说明与对应证明文件。


  3.各地市主管部门将系统生成的推荐汇总表(附件1-5)报送省科技厅。


  申报时间


  (一)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时间为2022762917:00


  (二)各地市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281017:00


  (三)各地市主管部门推荐汇总表报送省科技厅,截止时间为202281717:00


  联系方式


  1.广东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专业机构):020-8352563483163487


  2.高新技术处(政策咨询):020-83163872


  3.业务受理与技术支持:020-83163338


  主管部门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