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摘要
为贯彻落实全省科技创新大会精神,加快推动我省科技企业孵化载体高质量发展,广东省科学技术厅组织开展2022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的认定工作。
政策依据
《广东省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管理办法》(粤科高字〔2020〕114号)
申报对象
(一)申报单位为广东省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二)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企业加速器以及国际化、粤港澳(台)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分别符合管理办法中相关要求。
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线上系统申报。
1.申报单位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或“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d.gov.cn)”(以下简称系统)进行申报。
2.申报单位按照申报系统填报要求,填写申报书并上传附件材料。
(二)地市主管部门审核推荐。
1.地级以上市科技管理部门或国家级高新区管委会(以下统称地市主管部门)负责对本地区所提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核,并开展实地核查后出具推荐函;国家级高新区管委会出具的推荐函需同步抄送至地市科技管理部门。
2.系统提供企业工商信息、知识产权信息校验,请各地市主管部门审核时将校验结果不一致的情况反馈申报单位,并通知申报单位在系统附件上传情况说明与对应证明文件。
3.各地市主管部门将系统生成的推荐汇总表(附件1-5)报送省科技厅。
申报时间
(一)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时间为2022年7月6~29日17:00。
(二)各地市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10日17:00。
(三)各地市主管部门推荐汇总表报送省科技厅,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17日17:00。
联系方式
1.广东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专业机构):020-83525634、83163487
2.高新技术处(政策咨询):020-83163872
3.业务受理与技术支持:020-83163338
主管部门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