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摘要
为深入做好资格核定工作,确保“十四五”期间我省符合条件的科普单位“应享尽享”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组织开展“十四五”期间享受支持科普事业发展进口税收政策单位资格核定申报工作。
政策依据
《广东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十四五”期间享受支持科普事业发展进口税收政策单位资格核定工作的通知》(粤科函智字〔2022〕875号)
申报条件
本通知所指的科普单位,应具备《关于核定“十四五”期间享受支持科普事业发展进口税收政策单位名单的实施办法》第四条规定的条件。
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需按《关于核定“十四五”期间享受支持科普事业发展进口税收政策单位名单的实施办法》之附件1、2 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和《资格审核表》,并加盖单位公章。申报单位为省属单位的,其《资格审核表》须省级主管部门加具意见并盖公章,其他单位须其所在地级以上市科技主管部门加具意见并盖公章。
申报要求
请各申请单位于2022年6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1式3份送交至广东省科技厅业务受理窗口(地址:广州市连新路 171号科技信息大楼1楼,邮编:510033)。
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夏兴林,020-83163913、18026320018
钟志云,020-39348052、13711691482
邮箱:skjt_xiaxl@gd.gov.cn
主管部门
广东省科学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