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期间享受支持科普事业发展进口税收政策单位资格核定申报

文章来源:广东省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1-31

  政策摘要


  为深入做好资格核定工作,确保“十四五”期间我省符合条件的科普单位“应享尽享”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组织开展“十四五”期间享受支持科普事业发展进口税收政策单位资格核定申报工作。


  政策依据


  《广东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十四五”期间享受支持科普事业发展进口税收政策单位资格核定工作的通知》(粤科函智字〔2022875号)


  申报条件


  本通知所指的科普单位,应具备《关于核定“十四五”期间享受支持科普事业发展进口税收政策单位名单的实施办法》第四条规定的条件。


  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需按《关于核定“十四五”期间享受支持科普事业发展进口税收政策单位名单的实施办法》之附件12 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和《资格审核表》,并加盖单位公章。申报单位为省属单位的,其《资格审核表》须省级主管部门加具意见并盖公章,其他单位须其所在地级以上市科技主管部门加具意见并盖公章。


  申报要求


  请各申请单位于2022630日前将申报材料13份送交至广东省科技厅业务受理窗口(地址:广州市连新路 171号科技信息大楼1楼,邮编:510033)


  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夏兴林,020-8316391318026320018


  钟志云,020-3934805213711691482


  邮箱:skjt_xiaxl@gd.gov.cn


  主管部门


  广东省科学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