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摘要
为加强我省产业创新能力建设,组织开展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入库工作。
政策依据
《广东省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试行)》(粤财预〔2018〕263号)
《关于印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经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工〔2019〕115号)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工信办函〔2020〕25号)
入库程序
(一)组织开展项目入库。请各地结合本通知及有关工作指引要求,尽快发布本地区入库通知,抓紧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完工评价、评审论证、集体审议、排序储备等工作。项目入库通过纸质和网上同步进行,请各地组织登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系统(网址:http://210.76.80.141/login)或地市自建申报系统网址(与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系统有对接接口)提交项目申请资料。
(二)报送项目入库情况。请各地于2022年7月15日前报送项目入库摸底情况,7月31日前将项目入库情况表、区域绩效目标申报表(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等报送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制造业创新处)。
(三)入库储备项目核查。为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我厅将视情况对入库储备项目单位是否具备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资格进行复核,同时对部分地市入库储备项目进行核查。
联系方式
支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开展创新能力建设项目:曲超 020-83134277、020-83134260;
支持制造业创新中心开展创新能力建设项目:林倩 020-83133219
主管部门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