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摘要
按照《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粤府 〔2018〕120 号)、《广东省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试行)》 (粤府〔2018〕263 号)、《广东省省级财政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试行)》(粤府〔2019〕11 号)等文件要求,开展2023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国际分拨集拼项目的入库和管理工作。
政策依据
《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粤府〔2018〕120 号)
《广东省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试行)》 (粤府〔2018〕263 号)
《广东省省级财政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试行)》(粤府〔2019〕11 号)
支持对象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广东自贸试验区国 际分拨集拼重点企业评定办法的通知》(粤商务创函〔2022〕29号),广州、深圳、珠海市商务局评定的2022年广东自贸试验区各片区(特指广州南沙区、深圳前海蛇口自贸片区、珠海横琴自贸片区)国际分拨集拼重点企业。
支持标准
第一档次重点企业每家予以不超过100万元扶持;
第二档次重点企业每家予以不超过 60 万元扶持;
第三档次重点企业每家予以不超过 40 万元扶持。
以上为初定扶持标准,由省商务厅按实际预算安排调整确定最终扶持标准。
联系方式
联系人:康妮、邱余
电话:020-38819905、38815411
主管部门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