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摘要
为贯彻落实国家《蚕桑丝绸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 (2021-2025 年)》,推动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促进广东蚕桑产业发展,组织开展中央财政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2023年度茧丝绸产业发展事项项目入库申报工作。
政策依据
《蚕桑丝绸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 年)》
支持对象
在广东省注册登记、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无严重违法违规、无欠缴财政资金、信用良好、正常生产运营的,切实推动广东蚕桑产业发展的生产、研发、科技和产业化应用的茧丝绸企业、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科研机构(社会团体不含)。
支持方向
1.规模化集约化蚕桑基地建设。在广东蚕桑主要产区推动蚕桑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建立适合机械化作业、自动化操作的标准化蚕桑种养体系,推广水肥一体灌溉、病虫害防控、桑叶选储保鲜、小蚕共育大蚕集中饲养等技术。发挥丝绸龙头企业带动作用, 推广“公司+农户”“公司+合作社”“公司+基地”等模式,调动农户积极性,向上游延伸产业链。培育推广全龄饲料工程化养蚕模式,推进传统养蚕模式创新变革。
2.蚕桑良种选育。加强蚕桑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研发培育优质蚕种和适合机械化的耐伐桑树品种。构建产学研结合、育繁推一体化的蚕桑种业发展模式。
3.蚕桑产业化应用。坚持立桑为业,鼓励桑叶、桑果、桑枝、蚕蛹、蚕沙、蚕丝等开发和利用。打造丝绸面料精品工程,鼓励精品蚕茧、精品生丝发展,推动功能性、高品质面料开发,做大做强广东丝绸产业链。
4.保护利用丝绸文化遗产。对有历史文化价值、体现广东特色的丝绸产业传统技艺进行保护传承。
5.技术改造和绿色生产。支持茧丝绸生产企业升级改造设施设备,优化生产流程,推进清洁生产和节能减排。鼓励智能化养蚕煮茧和缫丝织绸,打造蚕桑丝绸产业绿色供应链。
支持方式
1.采取事后奖励方式予以支持,项目投资金额以发票金额为准。
2.2020年10月1日至 2022年9月30日期间完成的建设内容(以发票时间为准),且未获得过其他任何层级的财政资金支持。
3.企业申报方向不超过2个,同一项目不可申请多个方向。
申报流程
1.项目入库申报截止时间 2022年11月30日。
2.地市商务局根据本通知要求,组织本辖区项目申报,并组织完成项目评审。
3.出具推荐文件,统一报送省商务厅(市场处)纸质版1份, 电子版1份。
4.省级对地市评审通过并推荐入库的项目进行复核,根据资金盘子和申报情况制订资金分配计划(因素法分配),公示下达财政资金。
联系方式
电话:020-38813270
主管部门
广东省商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