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报

文章来源:广东省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1-31

  政策摘要


  为深入贯彻落实 “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首台(套)示范应用为突破口,推动能源领域重大技术装备水平整体提升,根据《关于促进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的通知》(国能发科技〔201849号)和《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评定和评价办法》(国能发科技〔202281号)有关要求,现组织开展2022年度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报工作。


  政策依据


  《关于促进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的通知》(国能发科技〔201849号)


  《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评定和评价办法》(国能发科技〔202281号)


  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应属于国内率先实现重大技术突破、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尚未批量取得市场业绩的能源领域关键技术装备,包括前三台(套)或前三批(次)成套设备、整机设备及核心部件、控制系统、基础材料、软件系统等。


  申报方向重点聚焦先进可再生能源、新型电力系统、安全高效核电、化石能源绿色高效开发利用、新型储能、抽水蓄能、氢能及其综合利用、能源系统数字化智能化、节能和能效提升等领域。


  申报程序


  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原则上由用户企业牵头联合研制单位申报,尚未确定依托工程的技术装备,由研制单位根据技术装备突破情况申报,并按要求报送《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请报告》(详见《评价办法》所列附件,外网地址:http://www.nea.gov.cn/2022-08/30/c_1310657329.htm)。


  申报时间


  1020日前


  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赖信华,020-83134192;卢赓,020-83134125


  主管部门


  广东省能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