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伴随着2023年的第一缕曙光,《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也画满了一周岁的年轮。如今,15个成员中协定已在14个成员国落地生效。
一年来,关税减免、通关互惠、制度环境优化等利好进一步点燃RCEP成员国间货物贸易与投资合作的热情,不仅给各成员国带来丰厚收益,也为繁杂不明的世界经济前景增添了一抹亮色。
一年来,区域内经贸联系日益紧密,市场供需效率因RCEP助推产业互补、重新布局而有效提升。各成员国不仅货物贸易均呈现出积极的增长态势,中国、马来西亚、越南等国家还在全球投资波动的大环境下吸引外国直接投资仍实现较快增长。
RCEP走过的一周岁,是多边与共赢的又一次胜利,也是身处疫情与地区危机等多重变数中,世界看好中国的原因。而2023年1月2日起正式履行RCEP承诺的印尼与申请加入RCEP相关工作正在推进的中国香港,则代表了更多向RCEP汇聚的能量。
按照规定,每一个新的年份,RCEP成员国都会履行包括降低关税、扩大市场准入、减少壁垒等更多承诺。2023年初始,这些承诺无疑会降低各类要素在区域内配置的成本和难度,推动形成新的贸易投资机会。凛冬将过,我们应有信心向暖向阳。
2022年1月1日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正式生效,首批生效的国家包括文莱、柬埔寨、老挝、新加坡、泰国、越南等东盟6国和中国、日本、新西兰、澳大利亚等非东盟4国。
2022年1月21日
马来西亚国际贸易及工业部发表声明称,该国已正式完成《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核准程序。
2022年1月24日
商务部等6部门发布《关于高质量实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的指导意见》,引导地方、产业和企业更好把握RCEP带来的机遇,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2年2月1日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对韩国正式生效。
2022年2月5日
中国-东盟商务理事会与75家全国性行业商协会及有关行业合作委员会联合发起《共同推进RCEP区域工商界合作的中方工商界倡议》,愿与RCEP区域成员国工商界加强机制建设,组建RCEP产业合作委员会。
2022年3月18日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对马来西亚正式生效。
2022年3月20日
日本首相岸田文雄与柬埔寨首相洪森在金边会晤后发表了《联合声明》,一致同意加强合作,确保全面落实RCEP协定。
2022年3月30日
为完善《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自贸协定公共服务平台体系,更好地为对外贸易企业提供自贸伙伴贸易投资“一站式”解决方案,中国中西部地区首个RCEP贸易促进中心在重庆市渝中区正式揭牌。
2022年4月11日
由商务部主办、重点面向企业的“全国RCEP系列专题培训”正式启动。首场专题培训于4月11-13日通过线上直播方式举办,主要面向广西、重庆、四川、云南、西藏、甘肃、青海、新疆等西部8个省区市企业。专题培训提升了企业对协定的理解和应用能力,指导企业用好协定优惠政策,增强参与国际竞争合作的本领,积极开拓RCEP区域市场,更深层次参与区域产业链供应链融合发展。
2022年4月16日
RCEP产业合作委员会在京成立,旨在落实RCEP协定和RCEP领导人联合声明,加强RCEP成员国有关工商会、行业协会及重点企业间的密切友好合作,发挥商协会在RCEP产业对接中的作用。
2022年5月1日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对缅甸正式生效。
2022年5月7日
《广西高质量实施RCEP行动方案(2022-2025年)》发布,旨在抢抓RCEP发展机遇,持续推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推动广西经济高质量发展。同月30日,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大连片区发布《高质量实施RCEP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
2022年5月29日
“开放合作 发展共赢:共建全球最大自贸区——RCEP区域发展媒体智库论坛”以线上线下的方式在海口和北京两个主会场召开,与会专家围绕区域供应链、文化合作、农产品进出口等主题进行了深入讨论。
2022年8月22日
在由中国-东盟商务理事会、RCEP产业合作委员会与菲律宾驻华大使馆联合主办的中国-菲律宾合作论坛上,菲律宾贸易和工业部代理副部长格伦·佩尼亚兰达表示,当前,新一届政府已确认,将把菲律宾参与RCEP作为其优先事项,尽快推动批准RCEP以及其他贸易协定的事宜。
2022年9月16日
第二届RCEP经贸合作工商高峰论坛暨高质量实施RCEP论坛在广西南宁举行。RCEP15个成员国的40家商会、协会共同发布《关于工商界携手高质量实施RCEP,推进更高水平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南宁倡议》。
2022年9月17日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生效实施后首次部长级会议在柬埔寨暹粒举行。会议鼓励各方共同高水平履行RCEP义务,持续提升协定实施效果,推进RCEP机制建设,深化成员国间经贸合作,为各国工商界把握RCEP机遇、充分享受协定政策红利创造条件,为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实现地区长期繁荣发展作出贡献。
2022年10月26日
《重庆高新区落实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发布,旨在全面对接RCEP经贸新规则,高标准打造开放示范平台。11月10日,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发布《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高质量落实〈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行动方案》。
2022年11月3日
印度尼西亚向东盟秘书长正式交存《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核准书。
2022年11月5日
第五届虹桥国际经济论坛“RCEP与更高水平开放”高层论坛在国家会展中心(上海)举行,与会嘉宾深入讨论了RCEP生效实施对本地区和全球经济发展的影响,并探寻了促进贸易投资合作、实现更高水平开放的有效路径。
2022年11月14日
2022《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成员国国际贸易数字展览会在线上开幕,本次展会以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及东盟十国等地买家需求为核心,助力中国外贸企业开拓、维持RCEP地区市场。
2022年11月16日
RCEP(大连)国际商务区在大连自贸片区正式启用,该商务区打造集国别展示、专业服务、交流互动、市场拓展、贸易便利等功能的RCEP企业“一站式”服务平台。
2022年11月17日
海南省商务厅发布《RCEP项下海南出口优势产品清单》《RCEP项下海南进口优势产品清单》《海南自由贸易港“零关税”优势产品清单》,以帮助企业进一步挖掘RCEP关税减让红利,发挥好RCEP与海南自贸港政策的叠加效应。
2022年11月20日
菲律宾贸工部(DTI)表示乐观地认为菲律宾参议院将在年底之前批准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菲律宾贸工部(DTI)部长阿弗雷多·帕斯卡(Alfredo Pascual)表示,经过多年谈判,立法者有望在2022年内最终敲定自由贸易协定(FTA)。
2023年1月2日起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将对印度尼西亚正式生效。截至目前,RCEP的15个签署方中生效成员数量达到了14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