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进出口经理人(ID:jckjlr2013)
日前,美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公布了针对第二批340亿美元关税排除清单内商品加征有效期延长的公告,该批排除清单于2019年3月25日已做第一次排除,有效期原定于2020年3月25日到期。本次公告决定,将部分商品的排除有效期自2020年3月25日起,延长一年。
此次排除公告
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公告地址:
https://ustr.gov/sites/default/files/enforcement/301Investigations/Notice_of_Extensions_for_Exclusions_Expiring_March_2020.pdf
此次涉及延长至2021年3月25日的产品
2019年3月25日排除公告地址:
https://ustr.gov/sites/default/files/enforcement/301Investigations/84_FR_11152.pdf
此次未获得延长有效期的包括19个税号下22个品项的商品,将于2020年3月25日到期后,被移出排除清单。即2018年7月6日至2020年3月25日期间,这些商品可免加征关税,但从2020年3月25日起,恢复额外加征关税25%。(名单见列表2)
此次获得有效期延长的共涉及11项商品,包括2个税号下的完全排除商品和7个税号下9个品项部分排除商品。具体如下:
此次没有在排除名单内商品共涉及19个税号22个品项,恢复加征25%关税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