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2022年关税调整方案的通知

文章来源:中国政府网  发布时间:2021-12-29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2022年关税调整方案的通知
税委会〔2021〕18号

海关总署:

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支持构建新发展格局,继续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的相关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对部分商品的进出口关税进行调整,现将《2022年关税调整方案》印送你署,具体内容见附件。

附件:2022年关税调整方案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21年12月13日

附件下载:

附件 2022年关税调整方案

附表1-1 2021-2022税则转版对应表(税则税目税率转换)

附表1-2 2021-2022税则转版对应表(税则注释修订)

附表2 部分信息技术产品最惠国税率表

附表3 进口商品暂定税率表

附表4 关税配额商品税目税率表

附表5 2022年自贸协定和优惠贸易安排实施税率表

附表6 95%、97%税目产品特惠税率表

附表7 出口商品税率表

附表8 进出口税则税目调整表

附表9 进出口税则本国子目注释调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