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了自贸试验区第四批“最佳实践案例”,供各地在深化改革、扩大开放过程中借鉴。7月6日,在商务部举行的专题新闻发布会上,自贸区港司副司长陈洪表示,“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是习近平总书记对自贸试验区建设的明确要求。截至目前,加之本次公布的18个案例,自贸试验区已累计在国家层面推出278项制度创新成果向全国或特定地区推广,充分发挥了改革开放试验田的作用。
优中选优 展现各领域发展
第四批“最佳实践案例”由各自贸试验区在建设实践中总结提炼形成,涉及投资贸易便利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国企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等多个领域。这些案例创新性较强,市场主体反应积极,体现了各地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为构建新发展格局大胆探索所付出的努力。
陈洪说,18个案例体现出自贸试验区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服务国家战略、聚焦人民关切、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等特点。在推动高质量发展方面,各自贸试验区结合本地特色,围绕打造优势产业积极开展创新,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在坚持服务国家战略方面,各自贸试验区牢记“为国家试制度”的使命,按照中央赋予的战略定位,结合区位特点开展创新;在聚焦人民关切方面,各自贸试验区通过制度创新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切实增强人民的改革获得感;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方面,各自贸试验区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市场主体关切和诉求,打通难点堵点,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自贸试验区是国家改革开放的试验田,形成的制度创新成果要服务于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要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要给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获得感。”陈洪表示,商务部作为国务院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一直以来定期会同有关地区和部门梳理汇总自贸试验区产生的经验,及时总结形成可复制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
在此次案例征集中,商务部就向各自贸试验区征集了“试得好、看得准、风险可控”的创新举措,综合考虑实效性、创新性、系统集成性、可操作性、风险可控等因素,兼顾不同地区因地制宜开展差别化探索的任务,推出了第四批18个“最佳实践案例”。
复制推广 “制度良种”生根发芽
各自贸试验区挂牌运行以来,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围绕制度创新这一核心任务,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聚焦体制机制障碍,着力打通难点堵点,在投资自由化便利化、贸易便利化、金融开放创新、事中事后监管、人员流动便利等多个领域深入探索,大胆尝试,取得了丰硕成果。
多年来,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和地区积极推进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成果复制推广工作。在国家层面,自贸试验区已探索形成了278项制度创新成果在全国或特定区域复制推广。在地方层面,有关省(区、市)积极自主释放自贸试验区改革红利。据不完全统计,前18个自贸试验区已在本省(区、市)推广了约1400项制度创新成果。
“各省(区、市)建立了复制推广工作机制,扎实推动成果落地实施,使这些‘制度良种’生根发芽,进一步促进了贸易、投资、金融等领域管理制度的优化和开放水平的进一步提升,带动各地的改革意识、开放水平、行政效率、发展动能、经济活力不断提升,形成了改革红利共享、开放成果普惠的局面。”陈洪举例称,在“放管服”改革方面,自贸试验区形成了“证照分离”改革等审批改革经验,“网上自主办税”等优化服务举措,“社会信用体系”等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在全国复制推广,进一步激发了市场主体发展活力,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商务部高度重视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成果的复制推广工作。”陈洪透露,下一步,商务部将通过培训、交流等方式推动各地互学互鉴,让更多企业和群众了解自贸试验区的改革成果;继续推动各自贸试验区充分发挥改革开放“试验田”作用,引领改革纵深推进,以改革红利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